豆粕饼振动筛的筛分
颗粒粉末饲料、浓缩料等高蛋白生物饲料适口性好,价格低。适用于鸡鸭鱼牛羊猪等比较广泛。本产品富含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必需氨基酸.脂肪.粗蛋白.益生菌.诱食剂.药物饲料添加剂等能量3800以上。防病抗病提高免疫能力,有促长和改善畜禽胃肠道的功效。使用多年的产品安全可靠,效果明显。 以上饲料的筛分和筛选可采用滚筒筛、直线筛、直线振动筛、振动筛等振动设备,滚筒除尘<兔用饲料用花生秧草粉>。经过筛分后的饲料蛋白46以上<菌体蛋白> 。由于饲料行业的筛分物料不同,对振动筛的叫法也不同,如花生秧粉振动筛、芝麻柏饼粉振动筛、豆粕饼振动筛等 1豆粕饼振动筛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大豆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一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
2 引用标准 GB 5490-5539粮食、油料及植物油检验 GB 6432-6439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GB 8622大豆制品中尿素酶的活性测定
3 感官性状 本品呈浅黄褐色或淡黄色不规则的碎片状,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虫蛀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3.0%。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大豆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下表。 等 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质量指标 粗蛋白质% ≥44.0 ≥42.0 ≥40.0 粗纤维% >5.0 <6.0 <7.0 粗灰分% <6.0 <7.0 <8.0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大豆粕为中等质量标准,经过振动筛筛选后的筛上料为三级,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脲酶活性允许指标 7.1 脲酶活性定义为在30±5℃和PH值等于7的条件下,每分钟每克大豆粕分解尿素所释放的氨态氮的毫克数。 7.2 饲料用大豆粕的脲酶活性不得超过0.4。
8 检验 8.1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8.2 脲酶活性的检验按GB8622执行。
9 卫生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饲料用大豆粕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8-10-11批准 1989-09-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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